崇宁路小学欺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18]6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认真落实贯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反校园欺凌”意识,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校园欺凌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学校欺凌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铭波(校长)
副组长:杨晓骅、方文东、徐敏勇、万娴、原森(法制副校长,崇安寺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全体班主任、家长代表
(二)领导小组分工与职责(协调机制)
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各处室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组长(校长):是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领导小组的工作。
副组长(副校长及法制副校长):负责预防与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主要工作,组织全校师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专题培训活动,负责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处置,建立“无欺凌校园”。
办公室:负责校园欺凌事件接待及上报等工作,协调各处室配合进行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
安保处:加强组织校内巡逻,发现学生欺凌行为和暴力事件,按学校防治学生欺凌规章制度进行合理处置,并上报领导小组;配合公安、教育部门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调查工作;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经常性地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时采取有效对策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德育处:负责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反校园欺凌宣传工作。负责有针对性法制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
教导处: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
总务处:负责学校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检修,配齐配全安防设施,做好学校安全设施后勤保障工作。
班主任:负责预防与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现并判断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配合学校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开展各类班级活动。组建班级安全委员会,充分调动班级安全委员的积极性,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本班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
三、预防措施
1、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法制知识讲座和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积极宣传和弘扬正能量,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
2、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普及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相关知识。
3、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4、学校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5、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6、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7、成立值日教师工作队伍,加强校园值班巡逻,落实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管理责任制。
8、建立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9、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10、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息,及时发现问题。
四、处理措施
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校园欺凌和暴力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与暴力的职责。切实加大对校园欺凌与暴力的惩治处罚力度,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与暴力和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性质恶劣、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依法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重点关注问题
针对以下问题抓好专项治理:
(1)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拳打脚踢、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等;
(4)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5)恐吓、威迫同学做他或她不想做的事情;
(6)让同学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7)分派结伙,孤立、排挤同学;
(8)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六、工作要求
1、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坚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对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教惩相辅等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3、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切实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七、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办公室:82703569